您当前位置:主页 > 合同纠纷 > >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期限怎么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的期限,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期限怎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09 16:16 热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的期限,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质量担保】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关闭窗口
上一篇:什么情况卖方可以中止卖房合同
下一篇:合同出现纠纷如何走诉讼程序

相关阅读

工程合同签订时违约金太高怎么办

上海合同律师小编今日分享如下: 1、工程合同签订时违约金太高可以由双方协商降低处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

上海合同律师-销售合同如何管理?

买卖合同受被告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 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地和货物交付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合同未约定履行地...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购房合同毁约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当事人违约,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居间合同违约的处理: 1、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3、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根据《民法典》...

上海合同律师-如何确定合同的生效日期?

根据《民法典》,合同的生效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约定生效条件的,自合同条件满足时合同生效; 合同尚未生效的,经相关人员核准后,合同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从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效力...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合同律师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素材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合同纠纷律师、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