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当事人违约,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居间合同违约的处理:
1、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3、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