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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变更合同内容?​
发布时间:2025-03-31 11:56


       
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当满足情势变更条件时,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例如,在长期租赁合同中,因政府出台新的房产调控政策,导致租金大幅上涨或下跌,继续按照原合同租金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方可以情势变更为由,与对方协商变更租金,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合同租金条款。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变更合同内容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利益平衡、合同目的实现等因素。​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原材料长期供应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国际市场上该原材料价格因突发国际政治事件暴涨 500%,乙公司继续按原合同价格供应将面临巨大亏损。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变更价格,甲公司不同意,乙公司遂向法院请求变更合同价格条款。​
法律分析:在此案例中,国际政治事件导致原材料价格暴涨,属于当事人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对乙公司明显不公平,符合情势变更条件。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甲、乙公司利益,参考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依据公平原则决定是否变更合同价格条款以及如何变更,以平衡双方利益,保障合同继续履行。​
律师建议: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对可能出现的情势变更情形及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增强合同稳定性。若在合同履行中遭遇可能构成情势变更的情况,受不利影响方要及时与对方协商,协商过程要保留记录。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合同请求,并提供证据证明情势变更事实,如市场价格波动数据、政策文件等。对方接到协商或变更请求后,要理性对待,积极沟通,避免因拒绝协商或不合理要求导致纠纷扩大。若对情势变更认定及合同变更操作不熟悉,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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