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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借款合同有效吗?

将银行贷款转借给他人收取利息,从而赚取利息差,这看似是空手套白狼,实则存在巨大风险!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汉城法庭就成功调解一起因转借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也为社会大众敲响了警钟。 2021年,原告张某在某银行贷款5万元,原告收到银行发放贷款后,将贷款5万元借给被告刘某购车使用,刘某向张...

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好几年了,货款没收回来,法院立案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帮我们解决了资金回笼问题!近日,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后,远在深圳的原告企业代表人对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高效解纷连连称赞。 2016年7-12月期间,被告吉林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因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与原告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有工程材料买卖业务往来。根据...

最高法院:转让已被查封房地产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附典型案例)

转让已被查封房地产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裁判要旨 房地产存在被查封的障碍,导致房地产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转移、变卖已被查封的财产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该规定并未明确处分查封财产合同的效力,故当...

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以案说法丨签订合同后当场撕毁合同的行为怎么认定?

基 本 案 情 2022年6月4日中午12时左右,杨某为短期合租房屋事宜与某某公司业务员王某某取得联系,杨某要求所租房屋内必须有1-2位女性租客,某某公司查看其房屋租赁信息并对杨某作出承诺。同日,王某某告知杨某交纳定金700元以锁定房源,但并未告知杨某其公司还收取中介费。杨某在王某某催促下交纳定金700元,某某公司为杨某出具电子版收条,该收条内容为:今收到杨某交...

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企业买卖合同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东门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中小企业买卖合同案件。双方公司负责人在法官耐心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欠款。 崇左市某商贸公司与东门镇某超市从2016年开始合作,商贸公司供应低温酸奶给某超市,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从2021年6月份开始,某超市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截止2021年11月共欠2万余元,崇左市某商贸公司因此也拖欠了工...

明知用于赌博仍然放贷 合同无效驳回诉请

民间借贷行为应该严格遵守法律,否则将面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韩某明知被告刘某、赵某使用借贷资金用于赌博,仍然出借款项,法院以双方借贷关系依法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并依法驳回诉请,由韩某自行负担诉讼费用。 原告韩某和被告刘某系初中同学。被告刘某、赵某系...

法庭审结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证人刘某、王某、张某在新贷和旧贷中为同一保证人,法院以其对担保用途明知为由,判令主债务人某汽车销售公司返还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239915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保证人刘某、王某、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27日,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一份,约...

夫妻房贷断供一年 法院宣布合同提前到期

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李某、陈某两夫妻连续断供长达12期,法院以李某、陈某违约为由,判决李某、陈某提前归还剩余借款本金523299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8000元,原告某银行对房产拍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6年8月,李某、陈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贷款合同》,约定:李某、陈某向银行贷款56万元用于购买二手房一套,贷款期限360个...

合同终止后从事原业务 公司为雇员受伤担责60%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雇员李某在驾驶垃圾清运车途中,因操作不当受重伤构成二级伤残,起诉至泾县法院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令物业公司对李某各项经济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 2017年9月,雇员李某与安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垃圾清运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了承包期与工资标准。2017年11月,李某在执行垃圾清运过...

2021年盈科全国代理词大赛获奖名单揭晓,盈科上海谭凯律师斩获佳绩

青年兴,盈科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回顾盈科青年律师诉讼业务发展历程,总结青年律师的优异成绩,提升盈科全国青年律师业务技能水平,盈科全国青工委成功举办2020-2021年度盈科全国青工委代理词大赛。盈科上海谭凯律师荣获盈科青年诉讼律师博文奖。 本次大赛,盈科上海响应号召,积极组织宣传,青年律师参与热情高涨。同时以此...

2021年8月31日谭凯律师被聘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2021年8月31日,祝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谭凯律师被聘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聘期两年,感谢协会的聘请,这是对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认可,也是对谭凯律师专业能力和业界表现的肯定。 谭凯律师简介: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从事法律工作13年,曾为某央企法律顾问,任职期间,由国资委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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